希拉姆来到赛拉以后,就给大军当副手。
第一批警察训练出来之后,大军就把巡逻的任务交给希拉姆。
这本来是个辛苦差事,但是希拉姆却干的津津有味。
他喜欢这个工作。
一是能够抛头露面,让赛拉的人都认识他,知道他希拉姆的大名。
二是这个差事比较威风,带领一班人在街上巡逻,维持秩序,让他觉得很有成就感。
他经常把自己穿着制服,背着枪率队巡逻的照片发给家里人和朋友们,借此显示自己现在是个成功人士。
第三个原因,自然是为了赚钱。
他现在是巡逻队的队长,每个月200美刀薪水,吃住都不用自己花钱。
这个薪水,即使在蒙巴萨,也是比较令人羡慕的收入,况且还是令很多人羡慕的警察呢,
他的朋友们现在都很羡慕他,有好几个人要来投奔他。
希拉姆也没让他们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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