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昊刑法典,真的有异界篇。
“向异界人提供能源,帮助异界人在本土自立生存的,判处死刑;情节严重的,夷三族。”
“向异界人提供武器或危险品的,判处死刑;数量巨大的,夷三族。”
“向异界人泄露本界秘密的,判处死刑……”
“……”
竟然有十条之多,全是重刑!这些法条的解释权不归大昊朝廷、不归大昊皇室,只归昊天庙。
从搜索资料上显示,这些条文已经无数次修改,最早可追溯到一万多年以前。
最早,它们是昊天庙的庙规。
就是在反皇派、真联教闹得最凶的时候,也从未有人质疑过这些法条。法学家们无数次提出要废除死刑,但也从未说过要废除异界篇中的死刑。
“夷三族”这种变态酷刑,大昊几千年前就不适用了,只在异界篇里保留至今。
异界篇的罪行有一个共同的罪名,叫做“背叛人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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