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供销社商场出来,几个知州赞叹连声。有几个甚至心里在想,回去自己也开一个。此时凡是赚钱的商业,鲜少官府不插手的。哪怕是官营的经营不容易,也会作价承包给个人。
宋朝的店铺,由官府所有,承包给个人是非常常见的。有扑买,官府定个价钱,哪家承包了必须保证每年给官府交这么多钱。赚的多了归自己所有,如果少了就要用家财补上。到了后来又出现一种方实名投状。就是官府不定价,由百姓竞买。各自写了价钱,投到一起,最后出价高者得。这种方法,在后被称为投标。为了胜出,经常有人给出不正常的价钱。
不管哪种方法,官府是稳赚不赔。不管生意怎么样,官府的那一份钱是不许少的。而且不管是扑买还是实名投状,都要有低押。如果还不上钱,官府把抵押物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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