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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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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一个月约莫只出现几回。他和这只小狗后来却也成了很好的伙伴。小狗很不怕生,很亲人。他用完好的左手小心翼翼地去摸摸它肚皮上的绒毛,小狗也会亲近地鼓起肚子给他摸。他看书时小狗便蹲在他旁边,每次他看过来时便凑上脸蹭蹭他,尾巴在身后机灵地摇晃。 小狗不常来,偶尔来时总会替他叼来许多小东西,有时是一根竹蜻蜓,有时是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燕子风筝。它每次叼东西来时,都是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昂着头,摆着尾巴,似乎在等他夸奖。 一只小狗的脸上也会出现这样小孩般讨赏的表情,周逊蹲着看它,总觉得忍俊不禁,伸出手去揉揉它下巴。小狗也总是很高兴,主动伸出下巴给他摸。 甚至有次周家兄弟傍晚再想来他这里找他麻烦时,却因不明原因在冰上滑倒,周小弟更是因此摔成了骨折。其原因始终不明,但周逊瞧着后来又有一日出现在自己旁边,趴在他腿上打盹的小狗时,总疑心周小弟这滑倒是这只机灵的小毛团干的。 只是这小狗只有一处怪得很。它明明很享受同他的接触,然而有一日外边下了大雪。小狗披着一身的雪从外面来,就连毛都冻硬、身体也冻僵了。周逊心疼它,拉开里衣要把它抱在怀里,皮肤贴着它给它取暖。冻得僵硬的小狗却在被他抱到怀里的那一瞬间如同被烙铁烫到似的,飞也似地钻出去逃了。 窗外冰天雪地,万里孤寂。他因着这只很偶尔会出现的暖黄色毛团,度过了不少寒冷的时间。小狗越到冬天,越嗜睡,越少来。到后来它简直像是穿越千里的冰天雪地来到他房里、爬上他的膝盖就躺下、只是为了在他身边睡上一觉。 三月,江州春暖花开,周逊的手好全了,只是留下一块浅浅的疤。小狗再没来过。 他如今看着手臂上的这块红痕,能想起的与之有关的人,除了周家人,便只有一条小狗。 因而皇上说这块痕迹是因他而起……实在是…… 不可能。 他看着皇帝,皇帝被他盯得像是全身发毛。皇帝干笑了两声道:“我,我,这伤疤,其实……” 一向开朗阳光的皇帝,唯独这次却闪烁其词了起来。 周逊看向自己手臂上的伤疤。 若是换成其他人,有五王爷的前车之鉴在,他或许会再次以为自己,再次被当成了某个人的替身,只被当做了某个人的替身。 某个在此处有疤痕的人的替身。 然而周逊虽然年轻,周逊虽然敏感而曾经历经风雨、甚至曾想要自我毁灭、不再相信任何人…… 可皇帝看他的眼神里,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只是这一点的话,周逊是能看出来的。 他不是只因为自己像某个人而和自己喝酒,也不是只因为自己像某个人而对自己好,也不是只因为自己像某个人而要给他祛除这个伤疤。 没有人会只因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相似而一直对那个人好。天下没有一模一样的两个人,如果将一个人只视作另一个人的替身,再去对他好,只会在相处过程中不断发现两者的不同,失落叠加失落,矛盾一次次放大,最终能得到的也不过是希望落空的怨怼,而非出自真情的相交。 周逊相信皇上不是那般卑鄙的人,无论认识的契机如何,皇上也不会……是五王爷那样的人。 他是一种安全感。 他好不容易从过去里走出来了这一步,他不想再从此走回去,再得知自己是皇上另外所爱的人的替身。 他想要去相信。 他想要去信。 而且…… 过去相处的点点滴滴出现在周逊的脑海里,他看着皇上紧张的侧脸,突然再次想起了皇上在醉后所吐露的话。 “我不是这里的人,我来自另一个地方!” “我是炎黄子孙!龙的传人!” 周逊:…… 皇帝并非此间中人,他是天上的神仙,突兀地降临了这个时代、降临到人间,也不知所为何求。既然如此的话…… 周逊的手指动了一动。 一个荒谬的想法出现在他的脑海内。 难道皇上同他……前世有缘? 皇帝见周逊许久没有说话,有些惴惴不安地摸了摸鼻子,眼睛躲闪着不敢和他对视。 周逊今日换了一身深蓝色的外衫,越发衬得他皮肤白皙。他在宫中被好好地养了半个月,他自己并不是在意容貌的人,因此并不知道自己形象的变化,也不知道自己如今直勾勾地盯着皇上…… 居然让皇上在除了“卧槽秘密要被揭穿了”的慌张之下,还藏着另一点慌张。 “其实……”皇上别开他的眼神,露出了痛苦而艰难的神色,“其实,我和你……” “皇上和我,前世有旧?”周逊试探着问。 “卧槽!!!”他话音刚落,皇上便整个人都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活像即将被发射到天上和太阳肩并肩,“你怎么知道的!!” 周逊:…… 他居然猜对了! 荒谬、惊慌、困惑、激动……周逊心中的各种情绪一点不比皇帝此时的少。 转世轮回之事,居然是真的? 他前世和皇帝……真的有关系?那么这块疤……难道也是他命里带来的? 不,只是一块疤的话,也太过细致,皇上说这块疤是他造成的,难道是因为皇上在天上时……曾经见过他的命理? 命理,命数……生死簿,司命星君…… 难道皇上在天上时,与掌管凡人命理的仙君有关? 可他……又为什么来寻自己呢?又为什么说要替自己消掉这块疤…… “你、你居然猜出来了!你怎么、怎么这么聪明,卧槽,我……”皇帝惊恐地看着他,大张着嘴巴,“你,你到底猜出多少了?” 周逊开口,他尚未说出接下来的话,门口已经传来了小李子通传的声音:“楚二公子到。” 楚家二公子名楚云阔,是京城中有名的“纨绔”。这纨绔之名说来要打一个引号,因为楚二公子的纨绔,同多数人的纨绔不同。 他身为皇商之子,家里富贵滔天。然而他一不爱娇妻美妾、二不爱奇珍异宝、三不爱玉露琼浆。这个从金玉堆里养出来的公子哥儿唯一热爱、且愿意为之一掷千金的,只是世界各地的奇闻趣事、边境各国的地形地貌、与出门旅行探险。 只可惜他的这些爱好在如今的时代并不被主流所承认,他的家人更是为他操碎了心。楚家虽为皇商,然而古有“士农工商”的概念,士人为最高等,商人为最末流。楚家人虽然有着满堂的金玉,但做梦都希望自己的子孙能够在会试中中举、做个官、做个士大夫,来提升家族的“阶级”。 这也是为什么周采过去走在他面前总暗地里觉得自己高他一头的原因。管你楚家再怎么有钱、再怎么嚣张,你们到头来还不是一群带着铜臭味的、只钻在钱眼里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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