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看字条下方的印章,只看那两个血淋淋的字,楚九歌与北王就知道,这张字条是谁写的。
一看到这张字条,北王就知道,完了,他和楚九歌的婚礼,没法举办了。
事有轻重缓急,他和九歌的婚礼很重要,可事关人命,依九歌的性格,她肯定会急着去救人,而不是先举办婚礼。
这世间之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因他们为了举办婚礼而晚到一天,致使沈卿出事,楚九歌怕是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不过,北王还是不死心地挣扎了一下,“他能把字条夹在国书里寄给我们,可见事情还不算太糟糕,至少他还活着,或者说他已经有了防备。”
楚九歌却不这么认为,“沈卿的性子你知道的……除非万不得已,他绝不会向我们求救,他应该是遇到麻烦,或者遇到危险了,更有可能已经遇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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