芍,别名可离,故将别以赠之……
看着那张温柔漂亮的脸蛋儿,久别重逢的喜悦,令李燕歌内心久久无法平静的同时,也是终于体会到芍为何别名“可离”。
只不过他有点搞不明白,为什么现在还能见到程芍君。
突然李燕歌一怔,脑海记忆涌现。
是了,现在是1986年7月份,自己刚高考结束的第二天,程芍君还未定亲,自然也就没了半年后,在婚礼上那一抹凄惨的让人至今难忘的血色。
关于程芍君的记忆,实在太过久远,三十多年,经历了很多很多的李燕歌,却一直无法忘怀。
还在李燕歌少年时代,青春懵懂渐渐有了对异性认知的冲动时,他最迷恋、也是最喜欢的女人,就是住在隔壁大他五岁的程芍君,这个如同小说中走出来的美丽漂亮、贤良淑德的女孩。
七八岁的童年时代,李燕歌经常跑到隔壁找程芍君玩,无他,全赖这位大姐姐长的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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