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曹玦明决定在清河县城买房子。
既然青云已经明说了不会离开清河,也不会随他去什么姜家、曹家或是所谓的魏家,那他再行劝说也是无用,甚至还有可能招来她的反感。为了维持青云心目中的“好哥哥”形象,等将来她想起往事时,能将其母的秘密告之于他,他觉得不下点血本是不行的。反正她不肯走,他索性就陪着留下来。姜家那边是不会来人的,他顶多就是多花点时间,为了查清楚父亲的死因,他不在乎。那么,为了让青云相信他的诚意,在清河置产安家,大概是最好的选择。
他对青云道:“你既然不走,那在你家人来接你之前,我就不能丢下你离开。横竖我如今是要周游天下,历练自己的医术,在清河做几年大夫也有好处。治的病人越多,我的眼界就越开阔,比困在家里死读医书要强多了。既要长住,每月付租金给人也不是办法,更何况与他人同住一个院子,门户不严,日子也过得不踏实,倒不如买座宅子安心些,等将来我要走了,再转手卖出去也是一样的。”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haimabooks.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