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如....毁掉。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直接惊呆了所有人。
秦琛的手掌移到了阮熙的脖颈,那优美的线条宛如天鹅般优雅。
他曾在纤细的雪白脖子上留下属于他的印记。
阮熙不会死。
秦琛的精神都略微恍惚,他甚至想,只要垂耳兔完完全全地融入到他的血肉里,就会一直和他在一起。 他的眼底闪着血光,然后埋下脑袋以一种信徒的仪式皎下阮熙的动脉。
温热的鲜血浸满了他的口腔。
秦琛的喉结一直在浮动,阮熙的身体里的鲜血正在被他吸食。
赤焱不由得背脊发麻,不是说秦琛最喜欢这只兔子了吗?
喜欢一个人,会喜欢到连他死了都要吸掉他的血?
人类之间的爱,还真是令人发寒。
秦琛不是单纯地吸血。
他宠溺地摸着阮熙的银发,眼神神情而虔诚。
仿佛平时那样和垂耳兔亲近,温柔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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