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言的事情,谈的还算顺利。
饮料广告、男装广告,双方完全是商量着来,不存在“甲方爸爸”这个概念。
甲方固然有,但都是小品牌而已,在跟沈茹的谈判中,根本无法强势起来。
毕竟肖默也不是什么平平无奇的小艺人,他在娱乐圈闯荡的时候,这俩品牌都还没出生呢。
代言费、广告设计、宣传方案之类的,肖默这边都能说得上话,对方也差不多都能同意,所以合作还算愉快。
只是【老江头白酒公司】的这个广告设计,就让沈茹等人有些犯愁了。
【奇迹娱乐】这边瞧不上人家的广告审美,担心影响了肖默的定位和形象,所以就把这个广告设计权给要过来了,可……然后呢?
要过来之后,该怎么设计呢?
这就有点犯难了,毕竟【奇迹娱乐】是娱乐公司,而不是广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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