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喝到了凌晨两点多。
离开的时候,他们是最后一桌,这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不喝到最后,大家都不会走。
只有怕老婆的先走。
剩下的,不是喝得烂醉如泥,就是没有喝够。
曾文不属于这两个范畴,喝的只是一个寂寞。
不想回家那么早,也不喜欢喝酒,只喜欢喝酒的过程,或者说喝酒过程带来的快乐。
他只是喜欢和朋友们在一块,而不是非要和朋友们一块儿喝酒。
这点很重要,说明只是一种生活习惯,而不是酗酒。
生活习惯可以改,酗酒就难改了。
像他的师傅邓德立就是酗酒,每天不喝几杯米酒,整个人浑身就不舒服,手抖得厉害,喝了之后,手反而不抖了。
好吧,其实邓德立是有病了,长期饮酒导致的震颤,震颤是酒精与脑内卵磷脂结合后,对脑细胞的毒副作用。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haimabooks.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