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公本纪】(二)
......
二十年秋末,先祖独自复归乡里,深藏功与名。
家中清贫依旧,兄衷老实憨厚,得两千钱亦不舍得花费,皆存于母手。
先祖在家逗弄子侄,不亦乐乎,见兄嫂舂米辛劳,先祖于心不忍,便与姊丈设计踏碓,踏碓之器极有利于农妇生产,试用效果颇好,乡人见之称奇,后上报县中,计功待赏。
入冬,先祖与兄衷前往乡间分田,夕阳里正欺先祖家贫,刻意刁难,分薄田且少地,先祖与兄隐忍不发,回家后立作名句,曰:“白叟翁竟欺少年穷,枉活五十载春秋,此仇吾必报也。”
至于先前所得之钱,先祖既不购置衣物农具,也不粉刷屋室,而是携弟惊持束脩拜于乡之先达阎诤门下,望能习法度、明律令,以期如春前考核通过。
先达阎诤德隆望尊,持才傲物,弟子遍及郡县,多有为吏者,舍人填其室,里正豪右不能及也。其贤名郡守亦称道,府邸豪华,而先祖与弟惊皆黔首也,惊自惭形秽,先祖面色如常,不以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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