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支撑着人类的行为逻辑。
因为你想要什么,才会去做什么。
困了,要睡觉。
饿了,要吃饭。
闲了,要去玩。
而对于无目的便做出行动的人,轻一点的叫混子,重一点的就是神经病……
陆铭确实忽略了一点。
他只以为麦克斯和塔塔尔这次前来此地,其目的乃是为了那具近邪神尸体,但却忽略了他们有没有更深层的目的这一点。
有么?
有!
最简单的结论:他们为什么想要这具尸体!
林克说出了两人的根本目的。
麦克斯想要血轮!
他想要以这项能力,冲击近邪神位格!
此事,血轮王朝努力了数百年却未果,而现在,前置条件已经“齐活”,麦克斯如何能不动心?
于是,很轻松的就能判断出一点——他不会杀林克,反而会死保林克!
而塔塔尔,想要的是分享。
他为什么想要分享这项能力,陆铭不知。但显而易见的一点在于,塔塔尔手上也没有剥离血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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