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高马大的警察熊建国和另外一个李姓警察押着龚平去地下室的讯问室(这里说明一下: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侦查机关只有在立案后,才可以在讯问室讯问嫌疑人,但本书为了剧情发展故意忽略这一点;至于为什么把讯问室设在地下室,是因为根据相关“两房”建设的规定,为了保障“安全”讯问室必须设置在一楼以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查一下,这里十三可不是在乱说哦。)
一路上龚平情知失态的发展越来越麻烦了,也几次试图解释一下,但是却被告知“老实点!”“有你说话的时候!”最后到了讯问室,白晃晃的讯问灯直射在他的脸上,这下子龚平做犯人的感觉越发的明显真实了。不过那明晃晃的灯光并不像想象般的刺眼,而坐在黑暗处的两个警察的相貌也被龚平看的一清二楚的。这显然不是正常的,在一般的情况下,讯问灯会给嫌疑人一种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感觉,而在黑暗中的讯问人却显得神秘和强大,这也是审讯的一种技术手段,并且在强烈的光照之下,想看清灯后的讯问人的相貌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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