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延州州衙发布了三道事关营田的公文到辖下各县。一道是重申年初朝中所发布,关于安置佃户的诏令;另一道则是:历年涌入延州的流民、佃户,可先到所在县衙登记办理户籍,然后按户授田,以及田产分配的具体数据和法令。
最后一道,是关于历年朝中诏令所禁止的货物品类,如不得私自贩盐、炼盐;不得私运铁器及武器给关外蕃人。以及盐茶绢帛等货物出境,巡检衙署应收取的税收额度等。当然入境的战马骡驴、生皮兽筋等,则抽税极低,几乎是免税。
州衙公文是下发了,但七八天过去,并没有引起什么动静。章钺派人到各县催问,结果各县回禀都大同小异,要么借口搪塞,要么撒谎推诿。只有金城县令边从翰、延安县令秦明善两人回禀说,可以找地方大户商量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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