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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没有练武以前,林旭遇到这样的事情,也会跟周围的学生一样,冷眼旁观,或匆匆走开,最多也就是心里对那武建国不愤一下,做不了更多。
若是在今天以前,他虽身有武功,但遇到这样的事情,却也不会多插手,最多就是顺手接住马朋被打掉下来的眼镜,不会再有更进一步的举动。
因为在今天之前,他一直以为老师打学生,是件天经地义的事。保卫科虽不是代课的老师,却是专管学校治安,打学生也是属于在情在理,理所应当。
但现在,因为看过了新发的政治课本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他终于知道了这一切都是错的。老师打学生,不但不合情理,不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且还是犯法的事。无论因为什么原因,老师都不能任意地打学生或体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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