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叫做廖超,是一名高二的学生。
他今年十七岁,正值青春年华,只不过这位小哥的生活却过的不太滋润。
他因为“见义勇为”,被调到了现在就读的学校。
某一天这位小哥看到了一个喝醉了酒的家伙拉着一个女孩向一辆车上走去的时候,这位小哥热血爆棚了起来,然后直接上去就推搡了一把那个喝了酒的家伙。
谁知道那个家伙竟然直接来了个狗啃屎,把一口光洁门牙磕掉了不少,嘴巴子里面刷的一下就喷出来了不少的血,挂了一嘴巴子。
“老子告你!”
那个家伙有钱,还认识一个特别会说话的律师,直接就把廖超给告了。
廖超被关到了局子里面呆了七天,本来他十七岁是关不到这个地方来的,但是也不知道那个缺了一口门牙的家伙到底用了什么办法,生生的给廖超的档案上抹了这么一手黑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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