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路用光明厂背书,余嘉豪选择了合作。
在光明厂强大的光芒之下,保卫科副科长这个职务,帮了李路的大忙。另一个因素是,余嘉豪不甘心这么碌碌无为。
他是移居本港的内地人,十八岁出来工作,现如今二十八了,还是个业务员。他想有更大的发展,因此他也愿意博上一把。
受制于没有内地关系,余嘉豪有想法也难以着手。
李路没有任何资金投入,他那点工资也压根不顶事。
最后达成了合作方案是,余嘉豪争取一个月的付款期,先把货弄出来卖掉,然后再和厂家结算。
李路没有任何的心理压力,他甚至都不太关心,直接把郭翰威叫进来,对余嘉豪说,“郭翰威,他是我弟弟,余先生,货到了你就和他交接,后面的事情,他负责和你接洽。”
余嘉豪看着大孩子模样的郭翰威,满脸的不解上万的货就让我和一毛头小孩交接,太扯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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