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衙大堂,牧苏高居堂上,三尺法桌位于堂上,桌上置文房四宝和令箭筒。一府知府崔子民只能束手陪站一侧。
大堂宽阔,两侧分置仗、刀、枪、剑、戟、刑具等。堂前两根朱漆柱嵌木联一副。整十名衙役站立两侧,手持一半红一半黑的水火棍,威严肃穆。地面整齐青石铺成。
犯人还未进城,牧苏先来过一番瘾。
盏茶功夫后,有衙役小跑进来,禀告护送犯人的队伍已经南门,正往府衙赶来。
虽然此案沐王交由钦差审理,然崔子民身为本地知府,需要旁听案件,便差人搬了张公案屈居二线在堂下一侧落座。另一侧是占据了小小桌案的书办,持笔等待记录案情。
望着外面空荡荡的街道,牧苏侧身问知府:“此案不如公开审理。”
崔子民犹豫:“那些人乃是重犯,有些不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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