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校的路上,冯见雄先找个银行把部分钱存了,还还了好几张信用卡他为了这一系列的官司,开支加起来有将近三万块。
此前靠博客软广收费、给刘教授和邱雪“打工”捞的那些钱加起来,都还差一万块出头的缺口。所以,最后他事实上是一口气办了四五张信用卡用于套现、还靠着编借口从姐姐那里预套了几千块费用,才补上窟窿的。
如今,这些钱自然要全部还回去。
所以事实上,官司打完、还清欠账、给史妮可分完红。冯见雄本人手上真正剩下的钱,也就一万七八千而已。
好在,下次再复制这个套路的时候,就只要出一点诉讼受理费就行了。
以后每个官司的总成本不会超过5000块,净利润则有可能超过5万。
这门生意真正的妙处,就在于这种可复制性。
而且事实上,在另一个时空,从07年到09年,国内还真有一小撮最顶级的、兼做律师事务所和专代事务所生意的大律师,开始踏入这个行业,用这种方式碰瓷(主要靠和建筑业相关的小专利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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