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洛成,算是有钱了。
哪怕是在魔都,在这2009年,五十八亿华币也算是一笔巨款,可以做很多事情,比如在魔都内环、中环圈地买房什么的。
可他的这些钱来得太突然,还没有被他转换成相对等的地位以及背景。
现在的他,就如同怀抱黄金的婴儿一般,太过于脆弱,真要是被人给盯上,自保都难,更别提去探询这种背景深厚者的身份。
这也是洛成选择与郑听南亲近的理由之一。
他啊,现在也是越来越讨厌自己了,连交朋友都要考虑得这么多,可现实就是如此,好在他并没有违背自己的本心,也没有放弃自己的原则。
无论是对张乐安,还是对郑听南,他都有几分真正的情谊在里边。
前者,是因为相识许久,对方或许带有目的的帮助,却也的确有着同样的真心,算是以心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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