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被害人六点钟于万盛华都门口被拍摄到的画面,我们的第一案发现场就在万盛华都,由此可见,当时被害人离开公司是直接往家的方向走。”
“这是在六点二十七分在小区内部的图片,大家仔细这张图。”落星把图放大,“大家都知道被告人住在十三栋,这里是六栋,两个地方的距离是三百米,大家都猜测是我约的死者于万盛华都见面,私下解决纠纷,可我们乔家并没有在万盛华都购置房产。”
“这是六栋七楼用户在门口安装的摄像头拍摄的,当时电梯故障,死者于六点四十二分从楼道步行上了楼,巧的是八楼刚好是沈律师家,沈律师,被害人死亡当天去找过你对不对?”
拍得那么高清,沈凝无法反驳,“是。”
“被害人去找你做什么?”
“找我打官司。”
“我要告被害人故意杀人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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