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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晓秦的一顿训斥让傅以渐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作为一个读书人,傅以渐也知此举有违衙门规定,且非君子所为。若放在从前,遇到今天这样的事情他亦会毫不犹豫地像符晓秦那般加以怒斥。然而此刻的傅以渐却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似的在心中暗自感叹着中华朝的官真不好当。
原来依照司法院的规定,从弘武五年起,法科进士必须先到督察司从检察官做起。每隔五年司法院会对其进行评定考核。只有表现良好且通过内部考核者才有机会升堂断案。这么做一来是为了让这些刚刚进入帝国司法系统的司法官员更了解整个司法流程;二来则是为了让这些天之骄子在正式成为法官之前能积累更多的经验。
此项规定一出,立即就在朝野上下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须知在之前的朝代,官员绝大多数是都通过八股考试选拔出来的。逐渐造成了选拔的官员越来越依赖书本知识,“官”越来越不能“管”的现象。而那些个读经出身的官员之中有不少人,除了定期打刁民屁股,偶尔“剐”一两个贼人外,对于行政、司法之类的专业可谓是一窍不通。于是只得仰仗师爷之类的幕僚为其处理实际政务。而在明朝但凡官员上任,更是必先聘请师爷一名,辅佐他办理刑名钱粮事务,否则他这个官就当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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