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脑子乱的不行,越想越琢磨不通。前面的路还远着呢,我于是试探着,向周琳打听他们家丢东西那事。周琳仔细回忆了一下,说周家的存在,没有一百年也有八十年了。单从周同父母离家那会儿算起,也是二三十年前的事了。这段时间里,一直没听说他们家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直到五年前,二叔把林逸领进门来,才突然传出这么一种说法。
周琳自己也不是特别清楚,丢的那件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家里的老辈好像都知道。五年前的中秋节,周家召开了一次全体董事会。那也是她二叔,头一次叫我哥在周家各房面前亮相。那次会周琳她爸有事没去开,是让周芸代理的。周芸回来就说,家里要出大事!二叔请了个年轻人,全权负责外勤。一开始会上所有的人都不同意,但当二叔提到“那件东西”的时候,居然所有的长辈,都瞬间转了风向答应了。周芸代表的是她爸,但这并不意味,她没有自己说话的权力。她当时就极力反对,说这个小子不知根不知底的,凭什么让他挑外勤?她二叔也没怪周芸,只说让她和林逸先接触一下。如果之后还有意见,再另外调处。反正按照从众的原则,周芸反不反对,这事都已经定了。她后来还真的跑去和我哥接触,接触来接触去的,就说要结婚。周琳抱怨似得说,要那天她去开会就好了。我顺着她的话说,是啊,要是你去,那要嫁我哥的就是你了。周琳白了我一眼,冲着脾气说:“你以为我稀罕啊。我就是想知道当时具体的情况,要是我去,现在肯定都查到底了。哪像周芸,手里就攥着一张收养证明,就跟摸着张王牌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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