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俊才接到石志坚电话的时候,他正在律师事务所翻查各种法律条文,看看走私军火和倒卖军火在大英帝国律例中是个什么样的罪行。
结果不出意外,大英帝国刑罚当中,第五百四十三条明确写明,凡贩卖走私军火,情况严重者,处以终身监禁处罚!
胡俊才摸摸下巴,觉得自己还很年轻,现在刚刚事业有成连老婆还没娶,要是被终身监禁那可就吃了大亏!
此刻的胡俊才心中业已开始打了“退堂鼓”!
当即在电话里对石志坚说:“石先生稍等,我立马过去!”
挂断电话,胡俊才思前想后,都觉得自己单独过去风险太大。秉承风险均摊原则,胡俊才觉得有必要把鬼佬柏德嘉也给捎带上,好歹这个鬼佬也是石志坚的便宜二叔,就算石志坚再怎么发火也不至于对着他破口大骂。
柏德嘉这个鬼佬哪里知道引火烧身,当得到胡俊才通知要他一起去找石志坚时,还以为此事已经谈成,大喜过望!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haimabooks.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