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律师看了看这个胖子老板不由得乐出来了说道:“亏了你还知道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制社会是讲证据的。。不是比谁的嗓门大。”
林律师这个时候指了指后面车上的胡小蝶说道:“这个人你认识吗?”
胖老板看了看装出一副浑然不知的样子回答道:“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她不是在你们车上吗??我去哪认识。。”
林律师说道:“既然你装不认识。。那我就来说吧。。这个是你们餐厅的雇工胡小蝶。。你雇佣她给你打工。。她才15岁。。所以你非法雇用童工。。并且还欺骗她。。童工在我国是禁止的。。更别提什么交社保了你这完全是赤裸裸的欺骗和犯罪。。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法》里面可都有明文规定,你难道就不想想你自己的下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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