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人来说,酒吧与其说是一种场所,不如说它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表面安闲,而内心却又不想安定的人,在城市里假装流浪的一种生活方式。
穿行在都市光影下的女人,特别是那些年轻的时尚所谓成功人士门,在时尚或淡定的外表下,无一不是藏着一颗不安分的心。
而马修在酒吧里是一个勾引女孩子的高手,他一出手一般总不会落空。
在离曼城打架时间听政会还有三天时,他又一次为自己找了个借口,一个人来到了哈里·维克尔斯酒吧。
酒吧的迷离、它的酒味、烟香、热乎乎的人的气息,让他感觉眩晕和疯狂,也让他沉溺幻觉,几乎让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职业,当然对那些讨厌的记者们他总是小心防备着。
马修一直相信身在夜晚的人,会忘却了白天的世界,加上优美的音乐与柔软的酒精,很容易让一个人变得脆弱而感性。对于女人来说,这两种状态都是可嘉的,它们是女人倾其一生演绎的风情。所以泡酒吧,对于一向感情世界丰富,内心并不安定的女人来说,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把内心的风景转变成一种视野里的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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