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人能在任何地形地貌里战斗,低矮的重心意味着不易失去平衡,粗壮的体格能穿戴最重最厚的盔甲,能轻易挥舞要人类壮汉才能使的战斧。短腿算个劣势,但也无意中成就了矮人坚强的性格,即使战局再不利,矮人亦是死战不退。
与其迈开小短腿仓皇逃命把后背亮给敌人,不如做个硬汉战斗到最后,死都拉个垫背的。只是在这场战斗中,并不存在“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这种说法。
冲锋才开始,弗林特·火炉就拉在了最后面,没办法,谁叫他腿短呢?长腿的士兵一个个超过了他,那气势根本不像饿了几天的人。但勇敢是一回事,却没办法弥补很多东西,况且对面站着的敌人根本不怕什么置死地而后生。
腐朽的盔甲挡不住刀枪,只剩白骨的躯体也不足以和鲜活的生命角力,在步行骑士带领下,士兵们迅速打开了缺口,往里面猛冲。目标早就定好了的,击破外层,直取在内圈坐镇的活死人,那个军团长普布利乌斯。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haimabooks.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