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民国末年,民不聊生。在这般的大环境下,穷极生恶民,那些活不下去的人们必然就会想起歪门邪道。
那个时候,大一点家族,或是有点财力的都兴着去卖大烟草了,也就是现在的鸦片。或者直接捣腾走私火器了,也就是枪支。
而那些家中穷困潦倒的,没有办法了,只好将主意打到了死人的身上了,也就是俗称的盗墓。
这些人,有些运气差点的,就直接死在别人的墓穴中了,而有些运气好的,却是只是靠着这个发家致富了。有甚着还将这个做成了家族事业维系至今。
这说的不是别家,也就是徽派盗墓者的奠基者,在江淮一带被人称陈来柳的老陈爷。
此人盗墓发家,解放后又专做文物走私。但在文/化/大/革/命/时却未能幸免,被人打死在大街上了。 家中的物业也被人抢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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