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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四十一章 “清流”又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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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同龢日记》:

“廿五日(1875年4月1日),忽雨忽晴,殊凄惨,卯正三刻齐集,入门则已立仗读文矣。随班跪叩,即出。饭后访徐兰士未晤。申初赴内阁政事堂会看海防复奏稿。昨日所拟,李兰荪以为不要,遂易此稿,其实亦空言耳。其大略言不必过事铺张,请放筹海大臣,购求火器,却未指明铁甲船;开煤铁,加盐厘,皆在不可行之中,然余并未指明。余曰借洋款一节,似未可议行,当时颇有和之者。李兰荪亦以为然,遂以借洋款归不可行。馀则不痛不痒,但言海防宜及早布置,筹饷则毫无措置也。划稿而出,真是儿戏。”

“光绪元年正月二十九日奉上谕,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林义哲条陈,其摺有建海军、护华商、开地矿、修铁路、安电报诸项,于筹饷一项则倡言兴商业以开饷源,并议借洋款,其于摺内极言工商之重,称士农工商皆为国之柱石,犹椅之四腿并列,有缺损则颠仆。其论一出,闻者哗然。以其多引管子孔圣之言,太后似为所动,交朝臣会议,恭邸、醇邸、文相指其言为是,沈相、宝相、李兰荪尚书默无一言,礼邸、单地山尚书(吏部尚书单懋谦)、徐豫如侍郎(徐桐)极言其论之非,余亦欲辩之,然细审通篇,无处不为圣言,似难以辩驳。……朝议多时,不能决,太后命内监取椅来,以锯将各椅腿分去一块,长短不一,置于殿上,曰:‘有能坐而不仆者,乃可禁林义哲之议。’礼邸率先上座,前仆于地,脸破出血;继单地山亦上前座。跄于阶前,唇裂,落齿一枚;徐豫如上前继座,亦前仆,倒栽于地,头破。由是再无上前座者,林议遂定。不日将见明诏,心中不胜郁愤,是夜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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