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我上初一。那时班上的女孩们流行左手琼瑶右手亦舒,边抹鼻涕边擦泪儿。我为了显示自己做人很有格调,就左手《诺贝尔文学奖全集上》,右手《诺贝尔文学奖全集下》。可惜的是,第一篇就因为意识流太多而看不懂。过!直接翻到最后一篇,美国作家辛格的《市场街的斯宾诺莎》,还好,这回看懂了:居住在市场街嘈杂环境中的菲谢尔森博士潜心研究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他克制住七情六欲,只为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之乐。然而随着年龄的增大,他**衰老,病痛缠身,好在这时又黑又瘦的老姑娘多比闯入他的生活,悉心照顾陪伴他,使他第一次感觉俗世生活原也这般美好。洞房之夜,两位大龄老青年初试**,菲谢尔森博士激动不已,他喃喃而语:“啊,神圣的斯宾诺莎,宽恕我吧,我变成一个傻瓜啦!”。辛格通过此文讽刺了斯宾诺莎的禁欲主义,并试图深层次探讨精神与**与生俱来的依存和矛盾:精神追求永恒的纯粹之美而**追求短暂的感官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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