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赵旭还是答应了,以曦曦手中探探10%的股份做抵押,给了他们7000万美金,抵押时限三年,每年利息10%。
当然咯,以现在探探在股评人眼中的市值,也就蹡蹡达到7亿美刀,赵旭也算不上压榨曦曦。
可曦曦却不这么想,赵旭这是在她碗里挖肉肉,别以为他不知道琴声正准备投入资金收购探探,这份股权最终会不会顺利的回到她手中是个很严肃的问题。
所以曦曦最后留下了伏笔,如果赵旭在探探上市之前不顺利的放手这一部分股份,无论上市是否成功,琴声都必须以超出于市值50%的价格收购这些股份。
这样的霸王条款,也就曦曦才能这么无耻的开出来,好像她不是借钱的,而是找赵旭要账的债主。
第二天下午回到家,赵旭想抽曦曦一顿的心思都有了,原来这丫头将他们基金的代表律师给找了过来,似是生怕赵旭反悔,要立马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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