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谁说过,人的一生,就是不断推翻过去的自己。我也是如此,想法就是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之前还觉得这一颗小小的红豆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我的菜,但转过头来,就觉得牙签肉也是肉,能填牙缝,还能给胃溜缝。
而且,我深深的绝对,之说得对啊!红豆这样嫩的一块细肉,或许应该果断的拿下,收了!越想越觉得这是可行的!不说她开始让我有点心痒痒这件事儿,首先的话,她是喜欢我的,而且认识我的时间其实挺长的,对我有感情基础。
其次的话,我现在确实是单身。当时身边就有一个candy,算是小情人吧,也绝对不可能确定关系的。也就是说,我要是真的收了红豆,名分上面还是说的过去的。
再有,我真的认为我不算是个坏人,对跟过自己的女孩从来都是挺好的。俗话说得好,肥水不流外人田啊,这个红豆没有任何感情经验,也没有什么自己的主张,跟了我的话,总比跟了别人被骗受伤害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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