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地主不紧不慢说出了公文的内容。
原来是东面的天莹城太守要嫁闺女。嫁给谁呢?嫁给西平城太守之子:室小刚!
一个愿嫁,一个愿娶,那就办喜事呗,还下什么公文啊?
问题就在儿,天莹城距西平城二千多里,室小刚要先去迎亲,接上新娘后再返回,一来一去就接近五千里地。
如果是太平年间,这五千里也不算什么,不就多走几天吗。可问题就在于:现在不太平,从西平城到天莹城,正是土匪、强人出没的重灾区。大小盗贼没有上百伙也有几十伙。这要把新娘子给抢走了,做了土匪的压寨夫人,室家父子可就臭大了。
怎么办呢?莫操心,室离刚太守有办法:下个公文嘛,就以“为黎民除害,为商家谋福”的名义,成立一支“剿匪军”,先把强匪们给灭了,儿媳妇不就娶进门了。什么?钱粮不足、兵员不足?好办,搞了个摊派嘛。凡是西平城家产丰厚、有铺子、有地的富商都要出钱出力。这叫取之于商、用之于商嘛。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haimabooks.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