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亲自出面,而且是这样一副形象,胡律师的眉头立刻凝结在了一起。
官司最后的判决不能依照法官的个人心情,不能因为他喜欢谁,就判谁无罪,要根据证据为了来,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官的态度还是占有一定重要的比例,特别是双方都有证据,不好推断的情况下,法官的态度就尤为重要了。
这个赵律师显然很明白这些,故意让原告本人出席,同情分是已经拿到了。
这是公开审理,旁听席又多了一些媒体记者,上次的庭审让他们很感兴趣,他们不是对原告和被告有兴趣,而是精彩的庭审答辩。
记者们对各行各业多少都知道一些,上一次两边律师的表现都很不错,又吸引了不少人。
这里面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赵民赢的身份,上次庭审之前别人并不知道他就是那位主张为民做主的律师,知道后又吸引来了几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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