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去取钱。取钱这个事,向来是很让人高兴的。于是,我就杯具了。”————此逻辑来源于
大约半个月前的今天,凌然去了家旁边的自助取款机取钱。因为本身家里有寄生活费,再加上兼职天师赚的一些,她一个人在学校边上租住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公寓。这个小区是个老年人聚集的地方。配套设施完备,也有自助银行。
因为距离很近,她就顺便穿上了新买的罕见的,15公分的,高跟皮靴,想学习走路。
没错,就是学习走路。因为这是她第一次穿球鞋以外的物种。因着她真的很痛恨不停被以为是帅气的男孩子什么的,且向来是个没自知的。所以决定一定要学会穿锥子。
哦不,高跟鞋。
这原本没什么不好,但是凌然忘了,她向来很倒霉,所以小区里的自动取款机三个有两个是坏的,而仅剩的一个,前面排着的队伍一个神龙摆尾,一直到了小区公园的运动器械那……于是只能去市里的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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