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证据确凿,加上已经引起了李隆基的足够重视,纠察队里就算有工部的亲戚,也不敢徇私。于是三审过堂很快就结束了,工部的酒驾突击队队员压根本没能辩论,滔滔不绝的受害者哭诉声就已经将衙门淹没了。
但凡是民告官的案件,大多数是官官相护,直接被从底层给抹杀了。起先是打一棍子给一蜜枣,能哄得就哄过去,后来发现哄不行了,就直接轰了。来告状的一律判为刁民,打五十大板扔出去。但不怕死的刁民越来越多,于是衙门就多了个规定,凡是民告官,必须先打一百棍杀威棍,什么叫杀威棍呢?就是告诉你,官不是这么好告的,爷我也是官,我要是帮你了,回头你告上瘾了顺便把我也告了怎么办?
但是有两种情况是除外的。
第一是皇上关注这件事了,当然这种事情对于皇上来说就是芝麻绿豆大的事,皇上每天处理军国大事,接待外宾访问匈奴波斯等友邦已经是忙的团团转了,你叫他再去关心一个衙门里发生的故事,这委实有点为难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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