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好好的一场质询被xy科技有限公司的耿老板自导自演成了一场闹剧,不说主位上的那个最大的股东脸色有多难看,单说会场下方一群中大股东们都不由自主的向身旁的人打听起相关的缘由来,大家对于这个丙方的附件合同都非常的有兴趣。
一个公司的股东委员会是有权利对于公司的运营合同提出复议要求的,但是前提是在于这个合同确实有不妥之处,若是单纯的为了好奇心而要求翻阅公司合同的话,不说公司的主要执行者不会同意,就算是股东委员会也说不出这样的要求。
只是,还是好奇啊,耿老板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大家都清楚,这厮就算是面对市委政府的领导人也一样是嬉皮笑脸各种磨洋工,唯一能让他弯下高贵腰肢的也只有那些在各大技术领域出类拔萃的人物,听说他的科技公司现在的顶梁柱就是他点头哈腰三顾茅庐请出来的技术人才,而这样的能屈能伸也让他的科技公司日进斗金,让别人羡慕却无法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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