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三个痞子,就是奔着陶秋依去的。他们在另外一间酒吧里泡了一夜,吸了一夜的白粉,到现在才睡醒。
醒来之后,这三个混蛋原本想去找个洗浴中心之类的地方,好好让那里的姑娘们伺候伺候,找点精神。
可是从这间酒吧走过时,正好看到坐在里面的陶秋依。
陶秋依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说实在的,她有几分姿色。
所以,那三个混蛋看到陶秋依之后,立马就起了歹心。
那三个混蛋一屁股坐到陶秋依对面,陶秋依喝的醉醺醺的,根本意识不到她即将面临的危险。看到这三个碍眼的家伙,很不耐烦地喊道:“滚啊,谁让你们坐这里的!”
这三个混蛋,脖子上都挂着金项链,很粗的金项链,起码有成人拇指粗。恐怕是藏獒,都挣不断。
可笑的是,三个混蛋,三条金项链,却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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