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最后一天,检察院的领导突然显身,邀请我和萧磊俩人吃饭。
我在席间嚼着那一堆洒了味精的兔肉,无聊地等了会。一般吧,这种事都是**不离十,对方在话语里拐了几个大弯(法律人聊天都特别无聊,尤其是跟公司法和刑法不沾边的,话题一般就说些什么中国民法抄得台湾,执行不到位啊,法理不严谨啊,然后再老中青一起骂骂宪法),最后会婉转提出“请我全家吃顿便饭”这种老掉牙的要求。
我一直就很厌烦从别人嘴里提到我爸的名字,是真烦。我爸跟我现在可一点关系都没有了,因此,我刚在萧磊的目光中干巴巴地准备拒绝。随后,钱唐的名字居然是平生第一次以这种方式出现在我耳朵里。
“小李结婚很早嘛。”对方和颜悦色地说,“哪天把家属也邀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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