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想到这一方面。
自己的事情被女儿拿出来说,吕薇完全无法反驳。她也有青春年少的时候,抱着“爱情才是婚姻的基础”“没有爱情的婚姻都是不幸福的”这样的思想。直到遇到了林兴安,是不是爱情已经说不清了,总之就是在那个时间遇到了那个人。
他们交往的时间差不多有两年,而确认了要结婚之后。吕薇甚至没告诉父母,而是偷出了自己的户口本,先领证再带着人去说明。当然闹得家里人很不愉快,再怎么好的小伙子,只要看到女儿为他做的一切,都不会高兴的。
“这就是报应吗?”
吕薇想到了为林兴安反抗父母自己,再看看女儿和她带回来的人,和多年之前,她带着林兴安回家的那一幕多么像。唯二的例外就是,她带回来的人是个女的,同性婚姻法还没通过,她们还没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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