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期不谨这种东西,特别是涉及到内帏的时候,着实是个绝妙的借口——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说有,没人能证明没有,但是说没有吧,也没人能证明它有。
原因很简单,虽说律例规定父母去世,丁忧三年,禁宴乐嫁娶,五服之中,各有哀例,但是那勋贵家不成器的子孙,特别是父祖打下了基业而自己只需坐享祖宗恩荫的,没几个不是脂粉堆里的公子,巾帼队里的英豪,丁忧居丧,一月两月尚可,数月而至数年,那享乐惯了的公子哥儿,偷惯了的腥的馋嘴猫,有几个忍得住的?而内帏之事,最是糊糊涂涂,说不清道不明,若要栽赃陷害,实在再容易不过。更有甚者,如上世之贾琏,糊涂而至于孝期之中,国孝家孝尚在,就大红的马儿轿儿,张扬怕人不知他置了外室,停妻另娶,就简直是自己把那小辫儿往他人手里送,不知死活了,若是那有心人看在眼里,往上一参,轻轻巧巧就是个现成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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