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以后,我回想当初见她的情景,惊鸿一瞥,或许就是那样的吧。
那时候我还没有自己的名字,这没有什么好稀奇,一个在流浪的孤儿同一只流落在街边的小猫小狗没什么区别,没有谁会在意你叫什么,包括你自己。
我曾经被送到过孤儿院,可是我讨厌那里。一群被抛弃的孩子集中在小小的地方,每个人都哭丧着脸,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的悲惨人生似的。我一直认为孤儿院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们知道其实你的生活还不太惨,不信你去孤儿院瞧瞧,哪里有成百上千个比你倒霉多的孩子。然后人们就能够再次树立起活下去的信心,嗯,就是这样。
现在我每天的生活都很简单,那就是不择手段活下去。夏天要相对好过一些,冬天就比较困难。冷得厉害了会偷偷跑到别人的店里呆一会,但是很快就会被赶出去,因为他们害怕我会偷东西。事实上,我真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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