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里,奴婢属于贱民,他们要是殴打杀害主人,是要加重处罚的。别说是已经杀死了,便是预谋杀人还没有动手,没有造成任何伤害,都要处斩。造成伤害或者死亡,更是要砍头的。但是,如果是婢之间互殴谋杀,只按照一般人相互谋杀处理,没有造成伤害的,就只是徒三年。所以,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这个小妾的身份究竟是主人还是奴婢,要是财主,这几个仆从就要处死,否则,就只是徒三年的事情。
这种情况萧家鼎在几年后制订的中已经有了规定,但是这个时候的中却还没有,所以找不到法律依据。
萧家鼎好奇地看了唐大郎一眼,道:“你也是官府中人?”
“不是就不能讨论案子了?”
“当然可以。”萧家鼎知道,唐朝的科举中有一门叫做明法,就是考刑律的。所以书生研读案子也不奇怪,就像现在法律大學中的學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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