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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番拾壹徐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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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正宇第一次见到于凛凛的时候,就觉得她是个很神奇的人。明明帮她赶走了那些为难她的黑西装们,却反而被她觉得多管闲事。不过徐正宇本就是将“绅士”二字贯彻在骨子里的人,那时也只是觉得她更有趣罢了。

众所周知,他徐正宇从来都是凭着兴趣行动的类型,所有感兴趣的东西就想看个清楚,所以他对简单的,没有故事的女人不感兴趣。而事实上,他也是这样一个浪荡子,高兴的时候他鲜衣怒马玩得放肆,不在意他人目光,不开心的时候,他说走就走如风般潇洒,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正宇一直秉持着自己的信念,力求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毫无遗憾,多彩多姿。他一直认为,既然生为富二代,就该好好当个纨绔,没有那个能力,就干脆把这个位置让给更合适的人。他喜欢运动,喜欢音乐,喜欢玩乐,喜欢飚车,人生短短数十载,他喜欢的东西这样多,反正有钱,又为什么要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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