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面试场地回来,楚欢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头翻当初签的合同——
白纸黑字,确实明白地写着:乙方在合约期限内所有经营权归甲方所有,不得私自以个人名义接拍影视剧集或出席活动……
呃……
当初跟经纪公司签约时高兴得仿佛被天上馅饼砸中,只想着离明星梦更近一步,根本没细看这合同啊。
再说,即便是当初看了,也不会不签吧。毕竟,这社会很现实,霸王条款到处都是。作为一个新人,在任何行业面对任何公司都一样,不需要说理,只需要变强。
可是如今……
楚欢面对着这份合约心都凉了。
怎么办?经纪公司已经完全将自己作为弃卒了,待下去只是等死。可在合同期限内偏偏又没有自主权……
怎么办怎么办?
楚欢握着银行卡,看着手机里爸爸妈妈的号码,觉得空前的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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