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芒认租了,多花了原来租金的三倍钱,而且在合同中写上‘非人力不可为情况下,不能违约’。↖↖,
其实他们内部有人打算硬挺着,不认租,也不从山中城里买东西上买,。
但考虑到他们自己可以挺着,难道让合作的势力一同挺?除非他们掏那笔钱,实在太多了,不符合羽芒的利益。
更主要是挺着难道丢的脸面能重新回来?不能!只能让人看笑话。真想重塑威名,唯一的办法是解决目标人物。
山中城赚了一大笔钱,城主可以用来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在公孙慕容和娜拉莎的提议下,他把积分用来放贷,也是分成五十天、一百天、二百天和三百天四个等。
娜拉莎告诉他,即使需要购买东西,也可以先欠着,以城池为来赋税为抵押,能不给欠款利息就不给,实在非得给,只要少于放贷的收益率就还是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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