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寺院所占的大量田产,除来自皇室赏赐和扩占民田外,也还来自汉人地主的托名诡寄或带田入寺-元代寺院道观可免除差发赋税,因而汉人地主将私产托名寺院,规避差税。有的富户使子弟一人出家为僧,便可将全家田产托名某僧所有,不再纳税。这一点,倒是和大明朝百姓托庇于有功名的读书人门下一般。有的地主将田地舍入寺院,再向寺院承佃,这样,便可不再向官府交税和不再负担差役。
也还有一些地主,名义上布施家产入寺为僧,但仍与妻妾同处,占田出租,与不出家没有什么区别,但因此便可逃脱赋役和官府的一切烦扰。仁宗时,浙西土豪沈明仁,创立白云宗,托名佛教,强占民田二万顷,纠集徒众十万人,蓄发娶妻,自有田宅,形成一个托名佛教的地主集团。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haimabooks.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