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职责乃是:军粮储存、运输以及定期发放;设立军医馆,治疗伤员,诊断军中病患,维持军中不被大规模传染病波及等等;接收军械,并维持保养,定期发放;战后抚恤之核实,评判,抚恤金之发放等;军马喂养维持;为军中牲口治病,战马为其中重中之重;营房修建,维修;对外采买各项物资;维持食堂运营等等。
董策把军需处下面各个司的职责划分的很细,而且很明确,一听名字就能听出来是做什么的,简洁明了。
这就不像是朝廷的机构,你若是跟一个普通老百姓说太仆寺,他能猜到是养马的么?你若跟他说军马司,他定然大致知道是什么衙门了。
只不过,他划分的实在是太细致,把稍稍一个单独的不同的领域,都是各自划分出来了。其实就拿军马司和兽医司来说,完全是可以合并在一起的。但是董策有自己的看法和原则,细分一些不怕,就怕事情笼统,权限笼统,导致到时候互相推诿,谁也不做事,谁也不愿意承担责任,那就反而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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