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伙计的事情沈明钧自己就可以完成,但请女工则非要拥有一定声望且自身便是女人的惠娘出面才可以。
十月十二,药铺开业的前一天。这天一早惠娘就让秀儿带着红儿和绿儿到城里各处张贴聘请女工的告示。
告示基本都贴在各条民巷的巷口,非常醒目。
女工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为四百文钱,听起来似乎不高,但后面标注做得多赚得多,最高月薪可达一千文,这就非常有诱惑力了。
要知道青壮年男子在外做工,每天最多也就能赚五六十文,但却并非天天有活干,一个月下来能赚六七百文那就算是非常厉害了。若女工比男人还要赚得多,家里就等于多了个劳力,这在重男轻女的时代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最初来应聘的只是一些家中穷困的女子,当天就来了十几个,这些女子多半都尚未嫁人,有许多已经十七八岁,因为家里无法给她们添置嫁妆,就算人长得标致也嫁不出去。她们前来应聘的主要目的便是赚上一笔钱,给自己攒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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