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朝废除中书省和宰相,由皇帝直接统辖六部百司职务,君主集权扩大,君意即国意。
但实际上,自朱元璋和朱棣之后,明朝皇帝都属于很懒的那种,让皇帝行宰相之职,批阅上呈的所有奏本,作出答复,根本就不现实。于是成祖朱棣设立的内阁制度,成为对君权的一种很好的补充。
明朝以前,宰相拥有决策权、议政权和行政权,设立内阁后,永乐皇帝把原来宰相拥有的决策权牢牢把持在自己手中,议政权分给内阁,行政权分给六部。地方上则分三司,分管司法、军事、行政,直接对六部负责。
明宣宗朱瞻基时期,形成了更为完善的政务流程:全国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老百姓给皇帝提出的建议,都由通政使司汇总,司礼监呈报皇帝过目,再交到内阁,内阁负责草拟处理意见,再由司礼监把意见呈报皇上批准,最后由六科校对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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